“夫势者,非能必使贤者用之,而不肖者不用之也。贤者用之则天下治,不肖者用之则天下乱”“势者,养虎狼之心而成暴乱之事者也,此天下之大患也”––––––中国兵家强调“势”,法家也强调“势”,韩非子的学说是法、术、势三位一体。 “凡治天下,必因人情。人情者,有好恶,故赏罚可用;赏罚可用,则禁令可立而治道(治国的手段)具(具备)矣”––––––法家虽赏罚并用,但赏为表,罚为里。(古代)中国的法就只是刑法,没有保护人民权利的民法。 “赏莫如厚,使民利之;誉莫如美,使民荣之;诛(诛罚)莫如重,使民畏之;毁(叱责)莫如恶(厉害一些),使民耻之”––––––秦始皇、曹操、隋炀帝、武则天、朱元璋、朱棣、万历皇帝、雍正都继承了重刑峻法的传统。 “下君尽己之能,中君尽人之力,上君尽人之智”––––––封建时代只把人当作工具,“上君”也不过是利用他人之智而已,没有人尊重其人格。直到现代,我们也还是追求“成才”,为人所用,或者成为“千里马”,为伯乐所赏识。 “亲戚妻子,质也;爵禄厚而必,镇也;参伍责怒,固也。贤者止于质,贪饕化于镇,奸邪穷于固。忍不制则下上,小不除则大诛,而名实当则径之。生害事,死伤名,则行饮食”(亲戚妻儿,可作为人质,加以软禁;爵禄丰厚,可稳住对方;相互制约,可束缚对方。贤者由于有人质而不敢有任何活动,贪婪的人由于有高官厚禄而使他的野心暂时得以歇息,奸邪的人由于有相互制约而无计可施。容忍有罪过的人而不加以制裁,臣下就会侵犯君上;小的奸邪不除掉,就会导致大的诛杀;罪名与罪行相符,就直接杀掉他;让他活着碍事,处死他又名不正言不顺,就在饮食中投毒而加以暗害)––––––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人马基雅维里的思想与韩非子如出一辙,他们都洞察人性恶的本质,提出了暴力和阴谋诡计的思想。可是,马氏比韩非子晚两千年。而且,马氏代表的是西方文化的支流,被人称为“罪恶的马基雅维里”,如今商业上“马基雅维里主义”是不讲信用、龌龊卑鄙的代名词,而韩非子在中国却一直代表了文化主流,中国政治文化就是儒法互补的。可见,中国人的暴力和诡计思想之源远流长。韩非子可谓不择手段,教人暗杀、下毒,反映了统治者的残忍。具有讽刺意义的是,韩非子教秦始皇施暴,自己最终也被秦始皇害死。这叫作法自毙!法家的商鞅也是同样的下场。 “明主兼行上下,故奸无所失。伍、闾、连、县而邻,谒过赏,失过诛”(明君同时监视上层与下层,所以不会漏掉一个奸贼。使各级组织:伍、闾、连、县都象邻居,互相监督,告发坏人的就进行奖赏,放走了坏人的就加以诛罚)–––––从商鞅到韩非子,皆以连坐对付“奸人”,为后世所秘用。 “听不参,则无以责下;言不督乎用,则邪说当上”(君主听言不加以检验,就无法责求臣下的事功;不督促说话切合实际,邪说就会迎合君主)“明主之道,臣不得两谏,必任其一语;不得擅行,必合其参,故奸无道进矣”(明君的为君之道是:臣子不得有两种进说之辞,必须仅持一种;不得任意行动,必须合乎他的言论,这样,奸臣就没有空子可钻了)–––––要求臣下言行一致,以防巧言令色的谄媚之徒得势,这是人治的高招。法治社会这样的人就少多了,因为规章制度、法律、选民都在监督着你呢,一般来说,小人难成大气候。 “行义示则主威分,慈仁听则法制毁”(表彰个人品行,就分去了君主的威势;听信于仁义说教,就败坏了法制)–––––––韩非子把奖赏与树立自己的权威、道德教育与法制对立起来,所以,他走向了一个极端。 “明主之道,臣不得以行义成荣,不得以家利为功,功名所生,必出于官法”(英明君主的治国之道是,臣民不得因给私家谋利而得到功名,功名的取得,必须根据国家的法律)––––––赏罚必须全部出自君主,不得让大臣握有赏罚“二柄”,这是韩非子给君主的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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