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七术:一曰众端参观,二曰必罚明威,三曰信赏尽能,四曰一听责下,五曰疑诏诡使,六曰挟知而问,七曰倒言反事。此七者,主之所用也”(七术是;第一,从各个方面考察臣子的言行,第二,有罪必罚,以显示君王的威严,第三,对有功者赏赐讲信用,尊贤使能,第四,逐一听取臣子的主张,然后责求他们的功效,第五,用不确切的诏书诡诈地指使臣下,看他们是否忠诚,第六,明知故问,以考察臣下是否说真话,第七,故意颠倒着说、反过来做,以刺探臣下的实情。这七种方术,是君主经常用到的)––––––韩非子有“御臣七术”、“五术”等,林林总总,洋洋大观(参见《韩非子》),他可谓为统治者呕心沥血,竭尽了心智,可惜,统治者只用其术,不用其人,甚至杀害其人。 “明主之道;一人不兼官,一官不兼事;”(英明君主的治国之道是;一个人不兼任其它官职,以防越位;一个官吏不兼管其它事情,以防侵权)––––––如何防止越权、僭位,是韩非子理论的核心之一。 “奸不容细,私告任坐使然也。”(再细小的奸邪行为都不容发生,这就是私人告密和连坐受刑所起的作用)–––––––明王朝皇帝学习韩非子,大搞特务行经,建立了锦衣卫、东厂、西厂之暗探组织。 “不知而言,不智;知而不言,不忠。为人臣不忠,当死;言而不当,亦当死”–––––––把大臣往火上烤,言与不言,都有死的危险。所以,我们说,传统政治是以生命冒险的政治,而现代政治则是大家共同遵守同一“游戏规则”的政治。 “故当今之时,能去私曲(谋私利的歪门邪道)就公法者,民安而国治;能去私行(谋私行为)行公法者,则兵强而敌弱”–––––––:中国政治、文化都是否定“私”和“私利”的,而现代政治则是肯定、引导和监督私欲的。 “故明主使法择人,不自举也;使法量功,不自度也。能者不可弊,败者不可饰,誉者不能进,非者弗能退”(所以,英明的君主按法律考核选拔人才,不让臣子予智自雄;按法律衡量功绩,不让臣子自视有功。人才不被埋没,过失不被掩饰,并不凭声誉决定进用,也不应诽谤斥退官员)––––––建立客观的功绩评价制度,不听信任何毁誉之辞,这对当今的人事制度有借鉴价值。可惜,人治的古代社会是不可能做到的。 “峻法,所以禁过外私也;严刑,所以遂令惩下也”(峻法是用来禁止过失、排除私心的,严刑是用来执行命令、惩罚臣下的)–––––––严刑峻法,断送了多少王朝,又害死了多少平民百姓啊! “法不阿贵,绳不挠曲”(法律不会奉迎显贵臣子,就像墨绳不会避绕木头的弯曲之处一样)“刑过(惩罚过错)不避大臣,赏善(赏赐善举)不遗匹夫”––––––对于“外人”,可以做到“法不阿贵”,“不避大臣”;对于皇亲国戚,统治者的天平往往就倾斜了。 “一民之轨,莫如法;厉官威民,退淫殆,止诈伪,莫若刑。刑重,则不敢以贱易贵;法审,则上尊而不侵”(统一人们的行为规范,没有比法律更好的;整饬官吏,威慑民众,消除荒淫怠惰的行为,禁止欺诈虚伪的风气,没有比用刑更好的。刑罚重,低贱的人就不敢侵犯高贵的人;法律严,君主就受人尊重而不被侵凌)––––––(古代)中国的法制只是宰制、控制、弹压、屠戮人民的刑法,而没有任何保护人民权利的民法。 “人主使人臣虽有智能,不得背法而专制(违法而专权);虽有贤行,不得逾功而先劳(抢功而代劳);虽有忠信,不得释法(放弃法律)而不禁,此之谓明法”––––––韩非子为统治者想方设法,绞尽脑汁,提供对付大臣的招数,最后自己也覆灭其中。 “安危在是非,不在于强弱;存亡在虚实,不在于众寡”––––––韩非子一向以“霸道”、“强权”称世,竟然突然讲究起是非、虚实来了。 “术者,藏之于胸中,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。故法莫如显,而术不欲见”(术是藏于胸中,以处理各种事宜而且暗中操纵群臣的权术。所以,法越公开越好,而术则不要显露出来)“术者,因任而授官,循名而责实,操杀生之柄,课群臣之能者也”(权术就是,根据能力授予相应的官位,按照名位而责求实际的功效,稳操生杀予夺的大权,约束群臣的有能力者)––––––韩非子法家的核心是“术”,即阴谋权术。其术五花八门,堪称中国一绝。
|